“全裝修房屋的裝修費用應該怎么計算?”“房屋面積中的公攤部分是否收取了精裝修費用?”近期,部分市民就“新建商品住宅公攤部分收取精裝費”問題,通過12345市民服務熱線、市長信箱等途徑進行咨詢和投訴。為回應廣大市民關切, 長沙市住建局日前就“公攤部分是否收取精裝費”問題進行解答。該局表示,長沙新建全裝修商品房以套內裝修內容計算總價,以建筑面積(含公攤部分)計算銷售單價,并未收取公攤部分全裝修費用。
市住建局表示,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目前,根據《長沙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長沙市的新建商品房毛坯房銷售采用以建筑面積計價,全裝修銷售與毛坯房銷售計算口徑保持一致,也按建筑面積計價。
執行《關于新建商品住宅全裝修價格核算規定的通知》規定時,依據公示清單涵蓋的套內裝修內容計算裝修總價(不含公攤部分裝修)除以建筑面積(預售許可面積),得出精裝修折合單價。在進行房屋銷售時,全裝修費用均按建筑面積(含公攤面積)折合計算銷售單價,并未收取或包括公攤部分全裝修費用。
市住建局提醒廣大購房者,裝修價格根據公示清單計算的公示總價或以購房業主與開發企業的合同約定為準。該局將進一步加強監管,優化服務,確保長沙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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